省法制办组织召开《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座谈会

10.03.2017  20:33

图为座谈会现场。 记者 刘小林 摄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小林)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应尽快建立健全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等方面的制度体系;要注意发挥协会、学会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力量;应建立行业信息大数据共享平台,发挥数据信息对指导企业产品结构调整、产销对接平衡等方面的作用……这是《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座谈会上,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为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针对性,3月2日,省法制办组织召开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座谈会,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法规的起草制定建言献策。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专家学者,省直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我省部分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座谈会由省法制办副主任赵树堂主持。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重点围绕当前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别是近年来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涉企收费、税收征缴和融资环境等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急需补齐的制度短板问题,优化营商环境需要着力在哪些方面加强司法保障问题,各级政府及部门在服务方面还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还有对行业协会、学会等中介服务组织的意见建议等方面逐一发言,并进行座谈讨论。

据悉,《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今年的立法计划。为做好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省法制办专门成立了条例调研起草小组,座谈会结束后,条例调研起草小组研究了条例的框架及主要内容,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如期完成条例的起草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企业代表专家学者 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建言献策

编者按: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部署,做好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工作,省法制办于2017年3月2日下午,在太行国宾馆召开《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座谈会,部分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座谈,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建言献策。现将部分与会代表和专家学者发言整理摘登。

河钢集团法务部谷林帧:

我就从工作的角度出发,谈一下财务、知识产权、环保三个方面:

财务方面

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形成有利于主动提升节能环保水平的政策导向。合理核销在淘汰落后、节能减排改造中形成的账面呆滞资产,减轻企业负担。

协调推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具有发展潜力钢铁企业的支持力度,有效增加优质钢铁企业融资额度,简化放贷手续,减少企业倒贷资金占用,优化融资品种,调整金融机构考核机制,如同业存款不算企业存款等问题,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规范行政事业收费,对于税费重复征收的应当大大降低标准,对于企业负担社会职能的应当取消,为企业减负,支持企业的发展。

知识产权方面

建议有关部门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作为评价科技投入产出、课题验收、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提高对企业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和河北省优秀专利奖励额度。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产品和商标的行为,加大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建议协会、学会等组织建立本行业的科研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全球领先科研信息的利用,促进创新型技术在企业的转化应用。

环保方面

环保标准的日益严格使得钢铁企业生产成本不断加大,标准在修订及出台方面建议多考虑企业的实际生产和排放情况,在有成熟的、指导性治理技术的前提下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约束。环保在停限产方面,建议区分是否达标排放做出停限产措施。建议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相关文件,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执行停限产。同时,应考虑加大对非法排污、篡改数据等突破环保要求的企业负责人的惩治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河北中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张向光:

首先,各级政府部门服务意识越来越强,这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政府部门还应做好监管工作,要多扶持、多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发展,政府相关技术人才要多到企业进行指导性检查,多搞一些技术培训等活动。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综合考虑,要有针对性。同时,还要加强网上审批服务意识,让企业不出门就能办事,办成事。建议政府能出台相应措施,帮助企业吸引优秀人才。其次,在政策信息公开方面,政府应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随着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散布速度也越来越快,政府部门应增强信息发布的公信力,确保发布的信息“全、新、真”,让企业能够及时找到,准确使用。第三,要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应充分发挥服务、指导的作用,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有安全感,企业的发展才有预期,也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

省委党校政法部杨福忠:

中小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不同,它是“候鸟型”企业。哪里的环境适合它们生存,它们就飞到哪里去。改善我省的法治环境,就是要营造适合“候鸟型”企业生存的环境。

完善涉企地方立法,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首先,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认真听取企业的意见。其次,建议将《河北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适时地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增加权威性,加强中小企业权益的司法保护。再次,建议省委省政府今后出台的涉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每项政策措施都要落实到具体负责的部门。

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制度,把地方法治环境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观念转变和行为都具有导向性的作用。我省应出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议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地方法治环境的评价指标。

建立电话回访制度,破解行政审批办事难、办事贵难题

建议各级政府在建立或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网络平台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该平台的在线监察功能。引入类似于平安保险公司、海尔等企业的售后服务模式。同时,行政监察部门应安排专门人员对每一个办理完毕的审批事项进行电话回访并电话录音,了解申请人对办事人员的工作是否满意并进行打分。

多措并举,保障政府信息让企业广泛知晓

政府部门要当好政府信息的情报员,需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权威的、系统的信息。通过网络对不特定主体进行信息公开;通过微博、微信、短信以及纸质方式对特定主体采用点对点的信息公开。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应重视“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的网民留言,及时解决网民反映的“窗口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河北经贸大学潘静:

首先是,营造便捷高效的融资环境。落实支持性金融政策,不断完善企业信贷考核体系,建立针对小企业而设置的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补助;完善企业业务服务。适当扩大企业贷款规模,有效提高贷款审批的效率,完善修正财产抵押制度和办法,减轻企业贷款抵押负担;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不断开发新型金融产品,促进投资融资活动的多元化和分散化。

其次是,建设优质绿色的生态环境。优化产业布局,对于河北省的产业布局调整,应该以钢铁行业为切入点,深入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完善综合生态治理机制,建立生态治理机制就是要统筹财政收入、地方经济发展特点和人口分布,来确定具体的生态补偿机制,确定相应的生态补偿标准、建立补偿监测机制,让相关责任方在明确权责的基础上,通过奖惩机制来实现较少生态破坏,提高生态保护的效果,营造一个优质、生态、绿色的营商环境;建设以人为本的人才环境,例如生活环境、知识环境、工作环境都是人才在进行选择时所考虑的重要因素,稳步推进人才安居工作,为优质人才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

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教研室梁小惠:

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经调研和查阅相关资料,我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政府层面,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第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高效服务。如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统一制定审批事项、方式、流程、服务、场所、监督检查等。第二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少跑腿,实行多部门、多级别联动办公。第三要积极推行“非禁即入”即“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破除行业壁垒和“民企歧视”。

法治层面,建立优良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信贷获取、投资者保护、税收征管、跨国贸易、合同执行、企业破产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及时清理不利于维护营商规则的制度性文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在提高解决商事合同纠纷司法效率方面,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环节和实体处理环节,显著提高商事合同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完善全市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和债务人公示制度,执行工作机制改革,破解“执行难”问题等。

监督方面,加强社会监督力度。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依托社会团体、和商会组织,对行政审批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建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实时监督机制。如在相关部门设立各类各级投诉平台、公开评价平台。

同时,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通过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培育一批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通过资金扶持、社会保险、住房、子女入学等引进高科技创新人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各类信用担保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和激励机制,对于企业实际形成的风险,按照金融机构、担保单位谁损失谁受尝的原则,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

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要及时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做好维护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工作,对维护和侵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客观公正报道,宣传改善营商环境的良好行为,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刁军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