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动员会

18.07.2014  16:27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 7月17日上午,我校在主楼302报告厅召开了河北大学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动员会。副校长康书生、申世刚,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各学院院长、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康书生作了评估动员报告。他指出,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走向,认识到学位点自我评估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要建立基于自我评估的学位点动态调整机制,即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以优化人才培养的学科和类型结构为重点,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通报了2013年下半年我校硕士专业学位点自我评估的结果,对即将开展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从评估范围、评估内容与方法、自我评估简况表填写、日程安排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