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开发商只因被罚数百万 竟让业主多交首付款

22.01.2015  17:45

鑫达城房屋补交尾款通知。

买房时说好预交40%的首付,结果现在开发商又要我们再多交近30%的首付款,我不接受,可开发商却说,如果20日内不交就按退房处理。”1月20日,保定市民刘女士致电晚报诉说烦心事。

业主:开发商因交罚款要求业主分摊

2013年9月,市民刘女士看中位于保定长城大街与南二环交口附近的“鑫达城”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房价为3780元/平方米。

当时售楼员承诺,2013年12月31日前可交房。我跟售楼部签订协议,首付40%房款,其余的贷款付清。”刘女士表示,购房后不久,鑫达城的开发商“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手续不全被职能部门喊停,“听说当时开放商为此交了数百万元的罚款,交房日期一拖再拖。

刘女士出示了一份盖有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的文件,对逾期交房的老业主进行违约金补偿,违约金直抵房款;要求业主按照2683元/平方米的成本价补交剩余房款,对于补交者可减免2年物业费,还可按照优惠价购买车库;补款通知20日内未能补交成本价尾款款项者,则所购房屋按退房处理。该文件解释,成本价由基础建安成本、住宅建安成本、人防建安成本、道路管网费、绿化费等构成。

包括刘女士在内的多位业主并不接受文件要求,“我购买的房屋100平方米左右,按照3780元/平米的价格,40%的首付款为151200元。如果按照开发商提出的2683元/平方米的要求,我要补交117100元,相当于总房价的30%。”刘女士说,“开放商声称有关部门要求他们缴纳了数百万元的罚款,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才推出这一政策,但罚款为何让购房者承担?

据了解,除了要求多交房屋尾款外,鑫达城还有五证不全等问题。鑫达城多位业主曾找开发商理论,但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律师:开发商不应将开发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消费者莫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鑫达城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资质,确属“五证不全”。

1月20日上午,针对刘女士等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致电鑫达城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电话中说不清楚,需要当面解释”。21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长城大街于南二环交口的“景隆·住房指挥部”,售楼员表示“领导不在”。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希望开发商就业主关心的“楼盘五证何时能办全”、“要求业主补交尾款是否与罚款有关”、“20日内未补交尾款按退房处理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答复,截至昨日17时记者发稿前,景隆房地产公司并未做出回应。

河北匡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二中表示,开发商擅自将开发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有违契约精神,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在购房前应先查询该房产是否五证齐全,如果只有购房协议而缺少购房合同,在日后的维权中也会有麻烦。□记者 马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