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契约

14.06.2014  17:30

今年3月的一天,重庆的一家幼儿园像往常一样组织孩子们做游戏玩耍,突然,一个穿着红色上衣的女人冲了进来,她二话不说就把一个叫豆豆的小男孩抱走了。而之后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人匪夷所思。

这个叫任红梅的女子,跟小男孩是什么关系,她为什么要突然冲进幼儿园,把孩子抢走,在这起看似突发的事件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恩怨纠葛呢?要理清这一切,我们得把时间拨回到2009年4月份。

老邢所谓的“借腹生子”,其实就是让任红梅跟他一起生活,直到怀孕生子,说白了,他们之间看上去是一种夫妻关系相处,但其实存在着契约关系,一方是为了要孩子,一方是为了要钱。2009年5月23日,在老邢女儿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老邢先付给任红梅4800块钱,以维持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如果任红梅怀孕,期间所有的费用由男方负担。孩子生下来之后,不管男女,老邢要一次性付给任红梅20万,而且还要跟任红梅办理结婚证,以便孩子能顺利的上户口,同时老邢购买一套住房供任红梅居住。看起来,似乎这一切都谈妥了,然后仅仅三个月之后,这种所谓的“借腹生子”契约关系就开始变味了。

任红梅怎么都找不到老邢了,失去儿子的痛苦让她几乎崩溃,那么任红梅还会再见到儿子吗?她又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呢?老邢并没有像协议写的那样做,后来把孩子偷偷带走。

刚才我们讲到,任红梅两年没有见到儿子,失去儿子的痛苦让她几乎崩溃。经过多方打听,任红梅了解到,老邢把儿子送到了重庆的一家幼儿园上学,但是幼儿园方面并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弯弯绕,也不知道任红梅就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所以任红梅只能躲在一边偷偷的看着孩子。

老邢说,当初把孩子从任红梅身边带走,就是考虑到双方经济条件上的差异,孩子跟着他会有更加优越的生活,但事实果真如此吗?当任红梅找到孩子的时候,她惊讶的发现,在年仅4岁的儿子身上,布满了伤痕,脓疮。孩子说,这都是老邢的妻子打的。

任红梅一晚上都在给老邢打电话,但是对方始终没有接听,这在她看来太反常了,按照任红梅起初的预想,她把孩子抢过来,老邢肯定是要跟她拼命的,但是没想到,现在对方居然不愿意接听电话。于是任红梅决定主动去找老邢,那么这次她能如愿的见到老邢吗?

任红梅和老邢最初在一起,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各怀鬼胎,为了各自的私利,签下了这份荒唐的“借腹生子”协议。

双方就契约协议讨价还价,老邢愿意放弃抚养权但是要收回房子和钱,任红梅想儿子和钱都要,  最后律师认定这种违反法律的协议是无效的。

孩子该由谁抚养(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5条的规定,非婚生子享有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或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的亲生父亲或母亲,应当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孩子独自生活为止,也就是说,不管豆豆今后是由谁抚养,他们双方都应该尽到相应的抚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