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餐饮业取消“最低消费”部分饭店有“人均消费”

20.10.2014  16:48

   新闻背景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 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中规定,餐饮经营者被禁止设置最低消费,如果餐饮企业违反办法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该办法从11月1日起生效。

    长期以来,“低消”是众多消费者“声讨”的对象,逐渐演变为该行业的“潜规则”,甚至在一些包厢使用过程中餐厅还会收取额外的费用。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但“最低消费”的现象依旧普遍存在。不少消费者表示即使在就餐前仔细了解了饭店的收费标准,对额外收费仍是“防不胜防”。通过走访发现, 石家庄 多家餐厅已无最低消费规定,但部分饭店有“人均消费”一说,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餐厅或因此《办法》的实施暗中采取其他措施。

    现象

    不够“最低消费”得多交钱

    饭店设置“最低消费”由来已久,尽管大多消费者对此习以为常,但还是认为这种规定实属“强制消费”,消费者期待相关部门能够立法取消。

    今年年初,刘女士与友人去一家茶餐厅就餐,进入包间的同时,被服务员告知“此包间最低消费200元”,随后点完餐结算为182元,“不够200服务员也没说不行,所以我们也就没再点。”刘女士说,“等到餐后结账时,出示账单却为200元,我和朋友都很纳闷。”刘女士表示自己只点了182元的东西,但服务员却坚称是200元。并称“这是包厢的最低消费,点的不够200元也会按最低消费结”。争执之下餐厅领班出来解释,并要求刘女士与友人再点一些凑够200元,无奈之下刘女士点了一盘32元的坚果,端上来以后发现分量很少,味道也一般,根本不值32元。

    像刘女士一样遭遇最低消费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为了凑够最低消费,不得不点很多,但其实根本吃不了那么多,最后很多菜没动几筷子,造成严重浪费。又有消费者表示,对最低消费早已见怪不怪,尤其到节日聚餐的时候,餐厅不好订,“平时吃饭,遇到饭店包房设置最低消费时,可以选择大厅用餐,可是到了过节即使是设置最低消费的包间也未必能预订上,为了能顺利用餐,只能接受饭店最低消费的规定了。”另一位有相似经历的李女士说道。

    走访

    石家庄部分餐厅已无最低消费

    近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随机走访了石家庄10家中档饭店,其中4家餐厅已取消“最低消费”,顾客可自由点餐,两家依旧存在最低消费的规定,剩余四家对此表示还不了解。在电话预约订位置时会介绍各个规模的包厢最低使用费用为多少元,并会提醒就餐人数必须满多少,如人数不够,则会收取人均费用。

    石家庄一家中档酒店的餐饮经理告诉记者,早已没有了最低消费,但是对于包厢,人均消费是不一样,“包括酒水在内,比如大厅没有明确限制,但是包厢内人均消费是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