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报

24.08.2015  09:52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亮剑”,严格执纪,严肃查处了一批突出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井陉矿区南寨居委会副主任焦大眼、工作人员焦三亭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焦大眼、焦三亭采取虚报土地面积的方式,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经矿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焦大眼、焦三亭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井陉县后掌村原党支部书记毕玉堂、许志敏,原党支部委员张东文私分占地补偿款问题。毕玉堂、许志敏、张东文3人将占地补偿款256000元用于私分及送礼等。经井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3人开除党籍处分。毕玉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许志敏、张东文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二年。

赞皇县赞皇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占峰违规接受宴请问题。杨占峰等人接受赞皇县赞皇镇南关村党支部新当选的支部委员安排的宴请。经赞皇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占峰党内警告处分。

藁城区内族村支部委员李梦利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安排的考察旅游问题。李梦利带领党员与村民代表,接受与该村有业务来往企业安排的考察旅游,并收受企业礼品。经藁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梦利党内警告处分。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教育和警示,在全市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

石家庄市监察局

2015年8月21日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