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法院: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2.01.2015  16:40

    近日,双滦区法院被承德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一年来,双滦区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将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将抓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将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双滦区法院坚持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331件,结案率99.2%,为区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坚持以科学化、公开化、科技化、便民化为标准,投资180万元建成了350多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为诉讼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立足人民法院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色定位,创造性建立了“立足四个方面,搭建六个平台,着眼五个阶段,实现五次(级)分流”的“4655”  过滤分流型审判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减轻群众诉累。扎实推进“一乡一法庭”建设,法官干警深入田间、地头、村民院落开庭调解案件,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廉政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审判人员规范办案、廉洁办案的意识,全年无人因违法违纪受到追究。开通网上办公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提高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和能力。

    夯实法院文化基础,释放司法正能量。积极推动审判调研工作,形成比学习比调研的良好氛围。开通双滦区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及时发布法院重要信息和案件庭审情况;举办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双滦区法院营造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展示法院机关和法院队伍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廉洁执法的良好精神风貌,形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