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下发通知及方案:北京通州将试点积分落户

06.02.2015  11:13

    国家发改委:通州将试点积分落户

    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含租赁)、社保年限等纳入积分指标

    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前天,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北京通州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根据方案,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通知称,试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按照通知,各试点单位将于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将在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长期租房也纳入积分

    根据日前下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通州将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出发,重点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并根据不同人群分别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方案明确了通州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其中之一,便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方案要求,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制定通州区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

    方案要求,积分落户试点应面向通州副中心建设,统筹考虑城市运营管理保障及产业发展方向,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为北京及国内其他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提供经验。

    同时,强化居住证积分与公共服务待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