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人员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15.03.2017  19: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4〕 113号)和省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交基〔2015〕567号)、《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2012〕774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17〕74号),我厅已完成2016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人员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2017年3月15日至3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邮编:050031,联系电话:0311-83054685)。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016年度全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人员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1-2016年度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2:2-2016年度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3:3-2016年度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4:4-2016年度水运工程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5:5-2016年度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6:6-2016年度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