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副县长米锋检查指导散煤治理工作

18.10.2017  15:22

  10月16日,副县长米锋深入散煤检查站、型煤厂检查指导散煤治理工作。

  米锋强调,各部门、各乡镇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散煤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强化组织推动、舆论引导和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已取缔的煤厂,严防反弹。要强化路面管控,对发现的散煤运输车及时进行查处。同时要做好散煤置换后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认识到使用新炉具和无烟型煤的好处,推动居民积极主动换煤换炉。要加大抽检检测力度,做好煤质监管工作,确保型煤保质保量及时供应,群众供暖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