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反腐倡廉哨兵——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综述

25.02.2015  13:56

 2014年,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工作要求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像一股清新的春风,由中央到地方吹遍全国各地。乘借这股春风,市纪委监察局聚焦主责主业,先后两次对机关内设机构实施了改革,并于2014年9月再次挥出改革的重拳,将改革指向了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尽责上。

  改革:势在必行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在谈到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时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应该说,这是党内监督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体现。既然中央已经明确了全覆盖的目标要求,那目前县级纪检监察派驻工作显然已经滞后于形势需要。尽管这种派驻模式一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在必须当机立断地进行改革,而且早改早主动、早改早受益。

  2007年,我市撤销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置面向县直部门和乡镇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在集中办案力量、强化纪委统一管理等方面,可以说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开始暴露出一些弊端和问题。纪工委、监察分局不仅存在监督上的“盲区”,而且不驻部门办公,很难对辖管部门的“大事小情”了如指掌,造成一些苗头性问题不能即时发现、随时提醒,此外与县纪委、监察局的业务室职责多有重叠、工作交叉,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资源浪费、权责不明、责任不专,影响了纪委监督责任的更好落实。更为重要的一点,派驻机构负责人还担任着所驻部门的党组成员,这一“双重身份”难免会与驻在部门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利益输送关系,“不敢、不能、不想”监督也就在所难免。

  改革,箭在弦上,势在必行。

  试点:改出新气象

  为保证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得更有力、更有效,市纪委瞅准时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作出了深化改革的解决之策,在全省率先迈出了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坚实一步,开始在霸州、固安、香河搞试点,以试点先行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和做法。

  霸州市采取“单独派驻+联合派驻”的模式,撤销10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派驻纪检组33个,对国土、城建、财政、教育等大单位实行“一对一”派驻,对团委、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实行“1+X”派驻,有效解决了派驻力量不足的问题,平衡了派驻纪检组的工作量,实现了派驻机构的“全覆盖”。

  固安县撤销了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向全县92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派驻了27个纪检组,同时本着制度先行的原则,出台了《派驻机构日常管理办法》、《派驻机构监督职责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使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香河县撤销了10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工商局纪检组、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县直工委纪工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部门行业特点,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派驻纪检组32个,其中单派驻纪检组12个,双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20个,负责监督检查全县75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了党内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改革目标。

  推开:盘活一局棋

  在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于2014年12月9日,召开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将改革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要求各县(市、区)在2015年1月底前全部改革到位。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具体要求和做法。规定要认真把握好六条改革原则,即:坚持务实管用、防止利益冲突、加强统一管理、实行充分授权、讲求方式方法、强化制度保障。

  改革明确界定了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纯粹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机构与纪委各室是双向的配合与协作的关系。同时,建立实施了县(市、区)纪委常委联系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加强了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工作指导,使“两边当好人、两头不见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改革还对派驻机构给与了充分授权。派驻机构可以列席驻在部门的各种会议、随时调阅驻在部门的各种文件资料,以及组织约谈或诫勉谈话,开展各项监督检查,等等。

  “这次改革,不是头痛医头、脚疼医脚,改革的最大特点是,除了机构统筹统建、人员统派统管以外,纪检组长不再担任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部门只负责提供一间办公室即可。这样就彻底切断了派驻人员与驻在部门的千丝万缕的领导关系、工作关系、情感关系、利益关系。据此,我们来解决‘同体监督’难的问题。”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清超说。

  成效:哨兵作用初显

  列席3次局党组会议,督促党组制定局长“四不分管”制度;约谈局某下属站副站长,制止其为女儿大操大办结婚仪式……被派驻到香河县交通局任纪检组长的戴东民刚到位一个多月,便开展了多项监督工作。他深有体会地说:“以前监督10个单位,日常监督摊大面广,很难深入了解各单位的廉政风险,效果大打折扣。如今不同了,只专注地监督一个单位,而且贴身、贴事监督,真正发挥了反腐倡廉哨兵的作用。

  “改革后,感受最深的就是底气足了,敢监督了。”香河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长甄福祥的话,道出了纪检组长的共同心声。

  派驻机构贴近监督,也使所驻部门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香河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宽对此感叹道:“纪检组是真监督,真检查,真不讲情面呀!这让我们也感到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部门的党组来说更要身先士卒,从抓主体责任方面履行好相应职责,教育好广大党员干部。

  据悉,香河县纪委各派驻机构负责人到位一个多月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参加驻在部门会议40余次,对监督对象约谈9次,发现县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失职案件线索2个。

  廊坊的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还在全社会引发广泛关注。2014年12月22日,《人民日报》以《廊坊改革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模式,纪检组长不再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为题,报道我市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做法;12月2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让监督沉下去硬起来》为题,对改革工作做了详细报道。改革还引起了中央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的关注,并专门作出批示。

  县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掀开了廊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崭新一页,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加有力的监督,护卫廊坊“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谱写“廉洁廊坊”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