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明确“三个面向”推进环境法宣开展

30.01.2015  11:14

灵寿县环保局创新思路,活跃形式,明确“三个面向”,进一步推进全县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

一是面向领导做宣传。切实做到“三多”,即多请示汇报、多传递信息、多请领导参加活动,切实提高上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支持环保工作及环保事业。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有关环保要求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和配合,保障了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面向社会公众做宣传。加大对排污企业的宣传力度,使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和责任;加大对群众的环境教育,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通过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绿色学校等活动普及科普知识及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

三是面向环保工作人员做宣传。宣传环保岗位的重要性,增强光荣感、使命感,提高对环境保护紧迫性的认识;同时,加强环保局工作人员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及时掌握环保新知识、新规定,了解环保工作的新形势和新动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确保完成全年环保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