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环保局坚持铁腕治污和环境违法“零容忍”

14.09.2015  12:15
  为加强环境监管工作,高邑县环保局坚守抓早抓实抓严的工作要求,坚定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执法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严格执法、硬气治污,有力助推了环境质量提,维护了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贯彻新环保法,落实国务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监管力度,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一一整改,对严重违法的或多次违法的行为,加重处罚力度,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是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加强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强化监管责任追究。   三是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