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环保局“六个强化”严格依法治污 

02.12.2015  09:43

一是强化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县环保局将结合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树立“源头严管控新增,过程严控减存量,污染严治达新标,后果严惩树正气”的工作思路,着力完善各项能力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抓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做到提前参与,主动介入,严格环保前置审查,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审批。
  三是强化环境执法。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深入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和跟踪问效的后督察措施。充分运用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挂牌督办等综合手段,推进污染治理。
  四是强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要求,在完成列入国家及省规划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污染点源治理力度。
  五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局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治理工艺技术,以“懂法律、懂标准、懂技术”为目标,制定业务培训工作计划,每月定期开展培训,扩大培训人员范围,提高业务素养和岗位专业化水平。
  六是强化环保宣传。充分利用县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环保工作动态,公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