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三抓”不断提高环境质量

30.01.2015  11:14

一是 审批。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坚持“三个严格”的原则,即严格依照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严格依照生态功能区划和区域产业定位及布局,严格依照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环保第一审批权,坚决把好污染控制的第一道“闸门”和“关口”。

二是 环评。严格执行和落实区域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各项环评和审批要求落实到位;对未批先建和未执行“三同时”的项目,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 关停。加强环境查处力度,坚决关停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六小”等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有效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好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