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法院: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伞”

14.10.2014  17:19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成安县中小学校完成紧张的开学工作步入正轨,成安县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未雨绸缪,采取三项措施,为未成年人筑牢三道“保护伞”,全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筑牢法院保护伞,搭建避风港。为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抚养、探视子女权纠纷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主审法官采取“圆桌审判”方式,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认罪悔过。加大对家庭困难的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对他们的诉讼费用实行减、缓、免,依法快审、快结、快执,确保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筑牢学习保护伞,打好“预防针”。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精心制作“法制大餐”,为广大师生举办法制讲座,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预防校园案件发生。开展院校共建活动,邀请部分学生代表到法院参观,提高学生们的法制意识。

筑牢社会保护伞,撑起“保护伞”。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对奸淫幼女、拐卖儿童等犯罪易发从重、从快处理。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密切沟通,严格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他们以后的健康成长扫清障碍。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定期到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所在的社区或者村庄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与改造情况,帮助他们重新迈向正确的人生轨道。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