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邑县审计局“六项措施”实行审计项目全程控制

17.11.2014  12:19

 

              今年来,高邑县审计局坚持好把“六道关”, 全面加强审计项目管理,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把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一是把好审计程序关。审计项目实施前,审计组都要认真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坚持未进行审前调查和编制审计方案的审计项目不签发审计通知书、未经专职复核人员复核不签发审计结果报告。
  二是把好现场作业关。为确保证据充分有效,县审计局要求审计组长对审计人员的取证材料、底稿进行审核、确认,专职复审人员对审计报告初稿及审计资料进行复核,审计组对重大审计事项集体讨论。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还要进行跟踪检查。
  三是把好文书质量关。要求审计人员加强信息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学习,不断提升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决定书、审计结果报告等文书的规范化水平,确保文书格式内容符合审计规范要求。
  四是把好决定落实关。审计决定下达后,坚持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跟踪督办,确保审计决定的落实。
  五是把好审计整改落实关。将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落实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水平不断提高。
  六是把好立案归档关。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审计主审或审计组长负责,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个项目按相关顺序汇总归案,做到资料齐全,案结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