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14.04.2016  14:08
  春耕备播在即,农事用火等活动较为频繁,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居高不下,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平泉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森林防火服务,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科学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乡镇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实地督导,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要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一件头等大事来抓,对各项防火措施安排、部署、检查到位,切实把防火工作抓细抓实。同时,要求县直各包村部门主要领导安排1名副职亲自带队,迅速与所包的村对接,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协助村里开展防火巡查、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按照每个农户1张宣传单、每个居民组2条横幅、3张防火公告、每个村4条永久性标语、5面防火警示旗的标准大张旗鼓进行防火宣传;各村广播喇叭不间断播放防火条例、防火公告等内容;各乡镇每天要安排不少于2辆防火宣传车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县电视台每日滚动播发防火公益广告和游走字幕不少于10次;县直各包村部门为每村制作防火横幅不少于5条;各中小学校要上1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给每个学生发放1份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通过各种形式,持续推进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常态化”,让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深入人心,妇孺皆知。   ——加强防范措施。严防重点部位,加大对辽河源自然保护区、民爆公司、凤凰岭工程区、油松良种基地、县城周边、泽州园、东山公园、文魁公园、公路沿线等重要设施及关键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的巡护力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不留死角,确保万无一失。严管重点人群,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和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群进行逐一登记造册,100%的落实监护责任人,并签订双向责任书,严控特殊人群携带火种出门,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严查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认真做好火灾险隐患排查工作,逐户、逐组、逐村、逐小班、逐地块认真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细化扑救准备。强化队伍保障,在防火期间各乡镇机关干部全部入驻村组做好防火各项工作,确保扑火队24小时集中食宿备勤,时刻保持良好的临战状态;加强对森林消防队员思想教育和日常训练,保证队伍规模和战斗人员足够。强化物资保障,对所有车辆,机具进行全面的检修、保养和调试,确保车辆安全出行,扑火机具正常高效运转,对缺失、损坏的机具及时补充到位。严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人员全面掌握辖区的森林火情、火灾动态,迅速准确地上报各种火灾信息,确保各种记录完整详实,有案可查。对于发生的火情火灾,要认真核查核实,严格执行归口报告,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落实主体责任。推行“县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包村”,“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组”和“村干部包组、组长(护林员、林主)包山头地块”的三条防火责任体系。切实实现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逐层签订防火责任书,并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林区每个山头、地块、坟头都有明确的防火责任人。   ——加大打击力度。要求各乡镇、国有林场认真学习并利用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以及《平泉县林主、地主、坟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违法野外用火采取超常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打击违法野外用火专项行动,采取打罚结合的手段,打现行,抓典型,坚决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抓,宁拘勿罚”,依法从重打击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县森林公安局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力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做到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对损失重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公检法要协调联动,实行快捕快判,公开审理,切实起到震慑作用。森林公安局定期发布案件公告,张贴到各自然村组,让广大农民切实认识到防火是条高压线,不能触碰。(平泉县林业局)(第004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