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局调整市县两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事权

02.11.2016  01:36

为进一步明晰市县两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权,切实保障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无事故,日前,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河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权划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市、县两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全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市区重大活动接待较多的重点餐饮单位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案件查处、量化分级评定等将由廊坊市局直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