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原主任刘学库一审获刑18年

26.04.2015  23:47

河北新闻网邯郸4月25日电(通讯员赵志强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剑英)今天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4月24日该院对被告人省发改委原主任刘学库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内幕交易案作出一审宣判,刘学库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内幕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罚金人民币50万元。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的差额部分人民币397万余元、美元9.5万元依法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