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革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

10.06.2014  12:33

冀工信消费〔2014〕222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州市、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发布了《制革行业规范条件》(公告〔2014〕31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及时将《规范条件》转发到各相关企业,要求企业对照《规范条件》开展自查和整改,并达到《规范条件》各项要求。
      二、要对本地区内制革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实掌握底数,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并将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我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各市制革生产企业执行本规范条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要积极研究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制革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在技改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联系人:谢雨晨        联系电话:0311-87908717

      附件: 制革行业规范条件.doc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6月4日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