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法院:再次喜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26.01.2015  18:35

    日前,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表彰会上,大厂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不仅是全省获评四家法院之一,也是继2004年该院获此殊荣后,再次因工作出色、成绩卓著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此项荣誉。

    “全国优秀法院”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近年来,大厂法院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公正司法  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创建服务型、亲民型、阳光型、廉洁型、智能型“五型”法院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此次再获“全国优秀法院”殊荣,又一次刷新了该院荣誉史,实现了新的历史性突破。大厂法院将以此作为新起点,继续紧紧依靠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和上级法院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凝聚共识、实干争先,以更加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努力将法院的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更新的水平。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