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史上最严”往往都是放的空炮

18.11.2014  13:26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17日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待12月5日征求意见结束后进行汇总和适当修改,有望在12月底正式出台。该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对于违反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11月18日《北京晨报》)

    对于垃圾短信的治理,笔者的耳朵根子早已听出了老茧,其结果不是雷声大雨点小,而是根本就不见一滴雨,难怪这个顽疾久治不愈,老百姓怨声载道了。

    垃圾短信也是骚扰短信,大部分内容都是商业广告,发送短信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轮番轰炸,意图很明显,就是把某些商业信息强加给手机用户,这种操作的成本与媒体发布广告相比,价格只是后者的一个零头而已,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商家乐此不彼,不管你年龄大小,不问白天黑夜,只要你是手机用户,这样的短信就会不请自到,哪里还会管你乐不乐意接受。

    这次工信部出面,做起了“带头大哥”,向垃圾短信宣战,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直接课以3万元的罚款,此严厉程度算得上空前绝后,被称为“史上最严”可谓名副其实。但是冷静地想一想,又觉得这样的措辞未免言过其实,与放空炮毫无二致。理由很简单,某些主管部门习惯了虎头蛇尾,在一些敏感领域,类似“史上最严”的口号不知喊过多少遍了,诸如房价的掌控、交规的落实等等,一出台都是若干条的规定,严了一阵子之后,还是回到了原点,使得“史上最严”变成一句空洞的口号,成为笑柄。

    在鄙视垃圾短信同时,笔者还有话要说,现如今商家的商业广告可谓无处不在,最烦人的就是直接用电话进行叫卖,典型的例子无疑就是楼盘的推销了,有时一天就接到好几个售楼小姐的电话,让人不胜其烦,难得清静。照我看来,治理垃圾短信之类,与其放空炮,不如来点实实在在的,谁检举揭发受到骚扰,有关部门查实后,即行开出罚单,果真罚款3万,除了上交财政外,最好给举报人一定数额的奖励,这既是一种补偿,也能激发公众勇于向垃圾短信宣战,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