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访】河北省危险废物监管“安全阀”如何拧紧

28.06.2016  23:51

私设暗管偷排偷放 跨地域非法转运倾倒

危废监管“安全阀”如何拧紧

河北日报记者 段丽茜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认定的固体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感染性、易燃性等。

强化危废监管,我省如何出重拳,对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整治?

2个月专项执法,4家企业被暂扣危废经营许可证,7家企业被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定州冀环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环保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数据长期超标、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存、改扩建项目8000吨干燥炉批建不符、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信息不全、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等。

对于该公司存在的问题,省环保厅对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暂扣,停止该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

从3月8日起,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结合“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全省65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全面“体检”,冀环公司被发现存在上述环境违法问题,并受到惩处。

专项执法检查2个月内,根据存在的问题,我们暂扣了4家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停止了7家企业一切经营活动,5家企业被要求限期整改。”省环保厅副厅长赵军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