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印发方案对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9.07.2017  21:18
  7月13日,省安委会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冀安委〔2017〕9号),对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我省成立了由许勤省长任组长的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相应成立由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机构,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逐级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的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县乡、责任落实到县乡、监督检查到县乡。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省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组织开展好大检查活动。  
  《方案》对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步骤进行了周密安排,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督查检查等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监管二处  刘立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