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印发实施方案,率先压缩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时间

11.01.2019  11:3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解决投资建设项目立项时限冗长、效率低下等问题,最大限度压缩立项阶段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时间压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率先在省直压减审批、核准、备案时间。在《关于印发河北省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3号)规定立项阶段审批时限(含用地预审意见和选址意见书并联办理时间)的基础上,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由74个工作日压缩为40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由24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同时,将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三书合一。

按照该方案和委领导批示要求,委办公室对机关办公平台审批系统投资项目办理流程进行了调整更新,自2018年12月24日起,投资项目办理按照调整后的审批时限和流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