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6.05.2016  11:0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
  为深刻汲取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铝粉尘事故教训,推动涉爆粉尘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要求,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案》、《通报》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4日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专项
  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6年4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精艺星五金加工厂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严重烧伤。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防群死群伤尤其是重特大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广东深圳精艺星五金加工厂“4.29”粉尘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6〕3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年年底,在全省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通报要求,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宣传教育警示培训、推进技术改造、强化责任追究,严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6年年底,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重点检查整治内容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工作方法
  (一)核查摸清企业底数,认真开展查漏补缺。粉尘涉爆企业点多面广,多为中小型企业,监管难度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县域、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市、县、乡(镇、街)安全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在前几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内粉尘涉爆企业,再次摸排,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关信息,在填写《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表1)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底数,填写《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表2),健全企业管理台账,做到企业信息全面、准确,底数清楚,为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在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开展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等有效形式,对粉尘涉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结合本地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和实际情况,突出金属制品、木制品、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进一步督促粉尘涉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对照重点检查整治内容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以及省局编写的《涉可燃粉尘企业火灾与爆炸防护实践指导书》等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二是要加大安全投入,在金属粉尘等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作业安全。
  (三)继续加强宣教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粉尘爆炸危害的宣传警示教育,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一是要通过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的方式,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安全中介机构技术人员粉尘防爆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二是结合我省6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将《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和《工贸行业可燃性粉尘作业场所工艺设施防爆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法规及文件作为培训内容,对粉尘涉爆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培训,确保参训率达到100%。通过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素质,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企业做好粉尘作业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要突出对粉尘涉爆岗位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有针对性地强化开展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等内容的培训,提升粉尘涉爆岗位员工安全作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注重培树典型标杆。各地要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及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到企业进行巡回指导,指导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同时鼓励企业聘请中介机构服务人员或专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必须由中介机构签字盖章,整改完成后专家或中介机构签字盖章并出具评估验收报告。对没有中介机构评估验收报告的企业,作为重点进行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报告的技术服务机构,一经发现,一律吊销资质,通过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及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粉尘涉爆企业核查、会诊、整改、验收工作,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各地都要根据本地区产业情况,选出1-2家典型企业,在专家全程指导下,打造成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规范企业,将标杆企业隐患整改方案作为模板发放到同类企业,召开同行业企业参加的现场会,让同类企业实施对标自查,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效果,推动本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五)继续强化执法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强化对粉尘涉爆企业的执法检查,尤其要突出对规模大的、管理条件差的、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加工类的、人员密集的企业及时执法跟进,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于不排查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企业,采取断然措施;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要上“黑名单”,列入企业不诚信记录。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请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通过严格的执法检查,提高企业查改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履行主体责任的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安全生产一项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实抓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省安全监管局将把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列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强化责任,突出重点。各级安全监管局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细化整治内容和方法步骤,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切实提升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对专项治理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省安全监管局将通报批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或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
  (三)健全台账,及时总结。各市级安全监管局要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彻底摸清粉尘涉爆企业底数、完善企业信息、健全监管台账,12月10日前,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连同《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表1)、《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附表2)一起报送省局监管二处。
  联 系 人:刘立波  0311-87803022(含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表:1.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2.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调度表

附件列表:
1: 附表1.doc
2: 附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