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06.07.2016  16:14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我省将加快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和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具体包括深入推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流通方式创新、智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智能服务与消费、绿色低碳流通和消费、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电子商务进社区和京津冀市场一体化。

    深入推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我省将支持零售企业加快实体店数字化改造,自建一批模式新、交易规模大、辐射面广的网络购物平台,增强店铺场景化、立体化和智能化功能,推动线上线下互动,促进多渠道、全天候营销。支持大型商贸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为依托,提升供应链管理控制能力,积极发展直营连锁,规范特许经营和自愿连锁,增强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和共同配送能力,提高自营商品比例。支持中华老字号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生产工艺和商业模式,推广自主品牌。支持商品交易市场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供应链管理,促进商品批发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强化交易撮合、商品集散、价格发现和信息交互等传统功能,拓展物流配送、质量标准、研发设计、展览展示等服务。

    深入推进流通方式创新。我省将积极尝试分享经济新模式,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鼓励搭建要素对接平台,分享闲置实物资源、优化配置社会闲置资源,降低生产和流通成本。鼓励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场主体整合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上下游企业优质资源,推动新型服务业态发展,构建全流程协同平台。支持推进流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流通创新服务机构。

    深入推进智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将深化落实《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规划(2016-2020年)》,加强物流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加快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建设,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积极引导物流快递园区、城市共同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及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节点建设。加快石家庄市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进程,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试点成果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

    根据实施意见,为保障“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我省将强化流通制度保障、流通公共服务能力、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环境建设、流通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