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全面推行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11.09.2014  20:32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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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卢龙县出台《卢龙县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推行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力争实现林农得实惠,林业得保障,保险得发展。   卢龙县林业用地面积35.71万亩,按照《河北省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符合森林保险要求的林业用地总规模为27.02万亩,凡生长、管理正常且权属清晰的公益林、商品林均可参加保险,保险期一年。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干旱、病虫害等导致被保险林木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推定死亡表现在内的损毁,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保险协议的规定进行赔偿。公益林可获每亩最高600元,商品林每亩最高800元的保险金赔偿。在投保费用上,公益林和商品林的保险费率均为3.8‰,即公益林每亩保费2.28元,商品林每亩保费3.04元,由中央(省)、县财政和保险人分别按一定比例承担。即公益林保险,中央、省级每亩补贴1.71元,直管县每亩补贴0.342元,林农每亩承担0.228元;商品林保险,中央、省级每亩补贴1.672元,直管县每亩补贴0.76元,林农每亩承担0.608元。   据了解,此次森林保险采用统一组织、统一出单、清单到户的方式开展,由卢龙县林业主管部门和保险公司核实林地及林权所有者信息,在林权所有者自主自愿的前提下,确定投保意向,组织林农统一投保,按照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和承保、定损、理赔“三到户”的要求,确保承保信息公开,承保清单到户,保障林农的知情权。目前,该县森林保险工作正有条不紊推进,已有52500亩公益林参加了投保。(卢龙县林业局 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