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将实行统一水价

03.04.2015  12:57

终端用水价格还需听证 将兼顾特殊困难群体

本报讯 (记者 焦莉莉)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河北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配套工程供水价格政策近日获得省政府批准执行。按照政策,水厂以上配套工程全省实行统一供水价格,按照运行还贷原则,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76元。

据了解,河北省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包括中线一期干线工程和配套工程两部分。配套工程包括水厂以上输水工程、地表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其中“水厂以上配套工程”是指从干线工程到水厂的输水工程。

水厂以上配套工程供水价格,执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的“两部制”水价政策,其中基本水价按照合理偿还贷款本息、适当补偿工程基本运行维护费用原则制定,为每立方米1.36元,按年度分配水量征收。计量水价按补偿基本水价外的其他成本费用原则制定,为每立方米1.40元,按实际用水量计收,实际用水量不足分配水量30%的,按30%水量计收。

按照规定,石家庄等受水区要加快制定终端用户水价,做好调研、测算、成本监审等工作,认真组织好听证会;制定终端用户水价政策,要求遵循从严从低、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可以承受,促进节约、高效利用等原则。

严格执行水价核算规范,各项参数取值,有规定的执行规定标准的低限,无规定的参照先进管理水平确定;目前供水公司存在的冗员、建设能力超前、产销差过大、管理费用过高等各项不合理因素均不得摊入供水成本。兼顾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利益,满足供水企业正常运行;兼顾居民、非居民、特行用水的比价关系,特行用水价格高于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水价格高于居民用水价格;兼顾特殊困难群体,对特困户、低保户用水,制定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用水的优惠政策。注重发挥价格杠杆对用水的调节作用,以制定江水价格为契机,推进水价形成机制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高效利用。

受水区各市、县除了要按时完成水厂及配水管网工程建设任务,还要积极拓展配套工程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较大用水户建设直接引水工程,增加江水直供水量,降低用水成本;支持受水区市、县结合“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扩大江水供水范围,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体系。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