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工商局开展南戴河旅游区经营主体集中清查

09.06.2014  12:23

      暑期临近,为实现“安全暑期、和谐暑期”的目标,近日,抚宁县工商局对南戴河旅游区内经营主体开展集中清查,规范其经营行为,为开展暑期市场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本次清查重点一是经营户是否亮照经营,对不按规定亮照经营的经营户提出口头警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亮照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等制度的督促落实,检查食品经营户进货台账是否规范、完整,查看柜台商品有无过期、霉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有无食品下架箱及垃圾箱;三是清查烟花爆竹、孔明灯的经营、燃放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户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带来的危害,明确孔明灯为政府禁止销售商品,提醒经营户作好消防安全,做到自我防患、自我约束、合法经营、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对炒货店、面包店、蛋糕坊、烤肉店等四店经营户进行备案。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对经营者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并公布了办公电话,便于群众随时咨询、投诉。(耿一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