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法院:“阳光庭审”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28.07.2014  17:53
      7月18日上午,南和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12人参加了庭审观摩。

      公开庭审,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庭审观摩,是南和县人民法院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手段。为了不让庭审观摩走形式、走过场,并起到司法公开示的作用,全院在范院长的带头作用下,南和县人民法院不断总结司法公开工作,全面优化规范庭审细则,对审判人员开示范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每名审判员,每年以庭审观摩的方式考核两个庭审,每名审判员至少要参加六次观摩庭;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联络机制,设立专门的联络人员,制定庭审联络活动计划表;及时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庭审现场进行评议评分,实现庭审观摩的量化考核;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落实情况。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使庭审观摩走向制度化、常态化。

      本次公开庭审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案件发表了旁听意见,并按照规范庭审细则对法庭的庭审形象、庭审程序规范、平等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驾驭熟练程度,案件审理思路等方面给予了评估打分,对本次合议庭庭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