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首张单独2胎证 超千对夫妻将生多在市区

16.06.2014  02:02

社区居民咨询相关手续

及时领到生育证,樊素曼笑容满面

   (原标题:昨我省发放首个“单独两孩”生育证)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不少市民期盼已久的“单独两孩”政策于5月30日起在全省实施。

  长12厘米,宽8.5厘米,蓝底金字……昨天(6月13日),由河北省卫计委监印的首批“单独两孩”生育证在石家庄市裕华区裕东街道办事处正式发放。第一个领到“单独两孩”生育证的是樊素曼女士,今年36岁的她已怀孕9个多月,在领到生育证的那一刻,她激动万分:“没想到,真没想到,才10天就能领到生育证啦!”记者了解到,昨天,石市卫计委共为31对夫妇免费发放了“单独两孩”生育证,这其中的孕妇大都怀孕9个多月,为了及时让其领取到“单独两孩”生育证,石市卫计委开通了“绿色通道”,使其提前两周就领到了生育证。

   真没想到,10天就能领到证啦!

  “谢谢,谢谢,真是太快了,真是太感谢了!”昨天11时许,石家庄市裕华区裕东街道办事处大厅,当36岁的樊素曼女士从工作人员手中捧过蓝色的“生育证”时,激动与兴奋写满了脸颊。“我们一颗揪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终于可以放下了,真的!”说这句话时,樊女士高兴得合不拢嘴。

  今年36岁的樊素曼女士家住二十里铺社区,怀孕已经9个多月了,“我属于全职母亲,我的预产期是6月底,此前总是提心吊胆的,毕竟我怀孕时咱们省的‘单独两孩’政策还没实施,我和我老公还有我们的家人总是担心被处罚。”樊女士说,她和她老公是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我们的女儿今年12岁了,正在上小学,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给女儿找个伴儿,以便将来家里有点什么事儿,女儿也好有个伴儿商量商量,有事一起扛着。”谈及谁要孩子的愿望比较强烈时,樊女士坦言:“我比我老公更强烈一些吧!

  樊素曼是6月3日来石市裕华区裕东街道办事处申请再生育的,“当时工作人员特别热情地接待了我,在详细询问完我的相关情况后,将我需要申请的相关材料一次性告诉了我,我很快就办理好了相关手续。”在自己所住的居委会,樊女士再生育的情况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今天是第十一天,今天一大早,裕华区裕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就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来免费领取生育证,当时我都激动死了,真的,真是太神速了!”樊女士说。

  记者看到,和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证(红色)不同的是,樊女士此次领取的生育证为蓝色,长12厘米,宽8.5厘米,蓝底金字,“生育证”三个黄金大字格外醒目。翻开生育证,首先看到三行字,写有“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高人口素质 优化人口结构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二页是樊女士和丈夫的结婚证件照;第三页则是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负责人的红章签字,上写“经审核,符合《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再生育的规定,特发此证。”第四页是樊女士和爱人的相关情况;第五页备注一栏有二维码,这是石市计生委专门做的防伪标志;第六页则是相关情况须知。

  记者了解到,昨天一天,全市共有31对夫妇领取到了“生育证”,这31对夫妇大都怀孕9个多月,为了及时让这些大月份准妈妈们领取到“单独两孩”生育证,石市卫计委在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前提下,为他们开通了“绿色通道”,使其提前两周就领到了生育证。此次“绿色通道”的开通,主要是考虑到准妈妈们怀孕的月份较大,如果不能在宝宝出生前领到生育证,就无法实现按政策生育的目的。

   全市已有千余对夫妇申请再生育

  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开始申请“单独两孩”生育。截至目前,全市按照“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的人员合计已超过千余对,其中市区占绝大多数。

  据石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办理“单独两孩”生育手续需要本人申请、单位核实、乡级审核和审查批准4个步骤。办理“单独两孩”再生育手续应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向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已生育(包括收养)子女户籍登记卡;第一个子女生育证件或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第一个子女是违反政策生育的,应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结论证》);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独生子女证明,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根据目前的审批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后需要双方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申请理由进行认真审核,在单位(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公示10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经确认无异议的,由公示单位在《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内签署意见,并按《河北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报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

  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特殊情况审核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审查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向乡级计划生育机构下达审核批复意见并签发生育证。对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将审查意见填入《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随其他审批材料一并报送设区市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审批。设区市卫生计生(人口计生)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特殊情况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石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对大月份怀孕的“单独两孩”申请者,在完成单位(村、居委会)公示后,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将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即对符合条件者及时受理,即时审批,力争让符合条件者能够持证生育第二个孩子。

   单独两孩”也可网上申请

  记者从石市卫生计生委获悉,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登录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sjzjs.com.cn)提交生育申请。

  “单独两孩”政策出台后,石市卫生计生委迅速行动,修改完善网上办事平台,在申请再生育的一次性告知中,增加“单独”内容。同时提醒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先申请,获得批准并持有《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后再怀孕。申请人可根据提示进行家庭基本信息录入,完成提交后可收到短信通知。在收到短信通知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需将相关证件材料送交到受理的乡级计划生育机构,按照程序继续完成申请审批。

  石市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准备再生育的夫妇们,在网上申请时应认真核对相关证件信息,避免错填影响审批进度,同时现场确认要带齐相关证明材料,避免跑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