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超2000例

13.08.2014  09:10

   (原标题:“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超2000例)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自5月30日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启动以来,全市共有2248对符合条件的夫妇获得再生育批准。针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市卫生计生委做出了具体规定。

  2014年5月30日(含30日)至8月14日,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和生育间隔规定,未办理生育证件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以补办生育证件。办证机关应在生育证件备注栏注明“补办证件,属于单独两孩政策特殊情况”,按照政策内生育统计上报。补办时限自201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逾期未补办生育证件的按照政策外生育统计上报,依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签发《结论证》。

  对上述时间限期内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和生育间隔规定,未办理生育证件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已经足额或部分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不再补办生育证件。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接签发《结论证》,未足额征收到位的欠缴部分不再征收,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到位案件应注明属于单独两孩政策特殊情况。

  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但不符合生育间隔规定而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能补办生育证件,按照政策外生育统计上报。依据《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处理到位并签发《结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