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新华区严把“六道关”加强执法证件管理

23.06.2014  11:28

   

(通讯员 侯聪)一是严把身份关。 对申请办理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为国家在编在岗人员,落实“谁受理,谁审核,谁负责”制度,坚决杜绝放宽条件和要求随意审核上报行为发生,从源头上保证了办证人员质量。

二是严把培训关。 实行部门“月培训、季考试”制度,经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办证人员首先由部门进行专业法律培训,专业法律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公共法律培训,公共法律培训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不参加培训不得进行年检和执法资格考试。

三是严把考试关。 凡新办证人员,上机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防止替考;由监考人员监考,随机抽题,当场出成绩,考试不及格者一律补考,补考再不通过的,不予办证。

四是严把建档关。 对已办理的执法证件,一律建立规范的执法档案,执法人员的年度培训考试和证件审验情况、行政执法考核情况、依法行政情况等一律计入档案。

五是严把清理关。 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半年清理一次,因退休、辞职、调离等原因,不再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及时收回执法证件并由区政府法制办按规定上报注销。同时实行上网公布,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是严把使用关。 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加大行政执法证件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暂扣或吊销其证件,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