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军院长赴昌黎县法院、抚宁区法院调研

18.05.2017  04:22

5月16日,秦皇岛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华军赴昌黎县法院、抚宁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胡院长此行重点调研今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司法改革进展,特别是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法院队伍建设等情况,了解县区法院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倾向性问题等。

在昌黎县法院胡华军院长首先听取了昌黎县法院党组对该院整体工作和建设情况的汇报。曹敬东院长全面介绍了昌黎县法院今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总体态势和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司法改革工作进展、法院队伍建设状况,查找了当前法院建设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及人案矛盾等困难问题,提出了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保障党委发展大局等具体举措。胡院长还与昌黎县法院党组成员及法官代表进行了座谈,全面了解了该院当前司法体制改革情况,基层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迫切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昌黎县法院结合实际探索的专业法官会议、案件基数管理、扎口管理等制度运行状况。

在抚宁区法院胡华军院长听取了抚宁区法院党组关于今年以来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介绍,重点听取了杨丽颖院长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机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工作机制情况。详细了解了该院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探索建立的审判团队制度,对审判团队成立后司法辅助人员相对短缺、审判团队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急需配套制度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听取了该院就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发挥审判团队作用的计划措施。

胡院长在充分听取了两个法院的汇报和基层干警的意见后,对两个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昌黎县法院干警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和抚宁区法院勇于创新的精神尤其值得全市法院学习,希望全市两级法院都要拿出誓争一流的决心与干劲儿,大胆实践探索、积极创新进取。胡院长针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将自身定位于党委大局之内,以高标准工作创造良好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保障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和我市“一四五”战略布局的推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旅游巡回法庭等作用,为省第二届旅游发展大会召开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上下级法院和法院内部要同心协力、同频共振、团结一致,破解当前法院面临的困难,突破困境,实现法院建设的科学发展。二要全面落实好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要围绕当前及今后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抓好配套机制的完善,并不断进行深化,努力创新适合于本院特点的方式方法,加强沟通协调,实现法律适用的相对统一,防止类案不同判。还要统筹好服务大局、社会治理、实现稳定、纠纷化解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在做好法律考量的同时,多做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考量,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首先是建强班子,要不断增强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充分认清当前队伍建设的内容越来越厚重的形势,注重加强业务建设,更要提升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的培养,推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在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强力推进,适应法院多重困难叠加的现实,应对案件数量多、复杂程度高的困难,以急难险重任务锤炼过硬队伍。

胡院长还抽查了昌黎县法院安山人民法庭和抚宁区留守营人民法庭,对法庭的工作开展和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