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曹妃甸电厂二期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17.12.2015  18:12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唐山曹妃甸电厂二期50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冀北电发展〔2015〕194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准如下:

一、根据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为满足唐山南部地区负荷发展需要,配套曹妃甸电厂二期扩建电力送出,优化地区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原则同意你公司建设唐山曹妃甸电厂二期500千伏送出工程。

二、项目基本情况

扩建丰南站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新建曹妃甸电厂二期至丰南变双回500千伏线路2×78公里。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动态投资估算为62973万元,由你公司自有资金安排20%作为资本金,其余申请国内金融机构贷款解决。该工程由你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工程投资及电价核定方式

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最终要以施工和设备采购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企业财务、电价核算的依据。

五、本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环保、土地等条件后开工建设。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