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载讼案正曲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

10.07.2015  13:09

7月9日上午,青龙县木头凳镇木头凳村第一、二、三组村民代表五人特意从秦皇岛驱车8小时赶到省法院,代表三个组的村民向省法院行政庭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青龙满族自治县木头凳镇木头凳村第一、二、三村民组(简称三村民组)与村委会就争议林地及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青龙县政府于2014年5月30日作出青政处字(2014)第1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将争议地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归村集体所有。三村民组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省法院行政庭受理该案后,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开庭审理,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认定青龙县政府在对木头凳村委会与木头凳一、二、三组的林地、林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对木头凳一、二、三组提出的争议地上至今仍有其栽种的林木的事实没有调查认定,遗漏了争议事实。在没有查清楚该部分事实的情况下,将争议地上的全部林木所有权确定归村集体所有主要证据不充分,故依法撤销了青龙县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村民组村民接到判决后,对该判决表示感谢。村民代表表示,锦旗上的“十载讼案正曲直,一堂明镜断是非”这十几个字代表了我们的心声,省法院行政庭在工作中能够真正坚持依法公正办案,尤其是合议庭王天剑、常站巍、韩锦霞同志严肃执法、切实为老百姓解决问题,是值得我们信赖的人民法官。

行政庭庭长袁瑞玲和王天剑、常站巍同志接待了三村民组的五位代表,对他们的信任表示感谢,并表示省法院行政庭将一如既往的坚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