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红十字会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培训班

18.04.2017  18:40

4月12日,唐山市红十字会举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开滦红十字会,各红十字志愿者服务队代表等50多人参加了培训。 唐山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陈晓星同志作了开班动员。他强调:全市各级红十字组织要把宣传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 一要 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逐章逐条研读,深刻领会内涵和要求。 二要 与履行各项人道职能结合起来,对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来一次回头看,缺项的要抓紧补充,不完善的要抓紧修订,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制度规定与红十字会法合拍。 三要 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接受监督,打造符合社会公众期待的阳光红十字会,进一步提升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培训班上,唐山市红十字会秘书长蔡艳蕊就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的背景、亮点作了介绍,对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逐条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解读。 参训者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加深了对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的理解,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治会,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红十字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