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进红十字事业正规有序发展——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河北省实施 办法》培训暨2018年度重点工作调度会

03.11.2018  02:21

11月2日,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培训暨2018年度重点工作调度会。会议邀请河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郝建强出席并进行专题培训,市红十字会相关部室对年底前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调度,党支部书记、专职副会长刘冬青进行总结发言,市、县(区)两级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共计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作为全国首个出台实施办法的省份,郝建强主任对《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立法思路、过程、内容、亮点及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工作实际和切身体会,深入浅出地对《实施办法》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对比诠释,进一步加深了秦皇岛市红十字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实施办法》的理解和认识。

秦皇岛市红十字会王玉梅副秘书长、胡蓝鹤部长分别就在日常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从基层组织建设、“三救”“三献”业务推动、志愿服务和青少年工作、系统内部管理、募捐工作的开展和规范等方面工作进行了系统调度。 最后,刘冬青对一年来我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进一步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充分肯定全市红十字系统在党建、“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宣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了大家共同努力初步扭转了红十字系统的被动局面,同时,不遮不掩、一针见血的指出了红十字系统在管理体制、遗留问题、内部管理、正面宣传、筹资能力等五大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市、县(区)两级红十字会要组织全体人员通读《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全文,并组织答题活动;二是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要将《实施办法》分别呈送主管领导,同时争取党委、人大、政协、妇联、团委、工会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使全社会都了解《红十字会法》和《实施办法》,争取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三是严格依法治会,从严治会。秦皇岛市作为全省首家取得《募捐资格证》的地市级红会,各县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操作,接收募捐款物统一使用市红十字会的票据,并及时上缴市红十字会,各县区开展救助活动,市红十字会将按照规定程序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