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互认检查结果 如何不再难

12.12.2016  23:03

  近日,衡水市的刘女士拿着衡水当地医院的检查结果来到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该院神经内科专家仔细查看了刘女士带来的检查结果,其中的影像资料质量不佳,无法对病情作出明确诊断。征得刘女士同意后,重新拍了头颅CT。马宇新 张淑会 摄

  观察

  日前,京津冀三地卫生计生委联合启动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首批132家医疗机构对27项检验结果实施互认。这一举措被业界认为是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再破冰”。

  事实上,早在2006年,我省就开展了临床检查结果互认试点。10年来,我省同级医院之间一直在推行临床检查结果互认,但具体到一个个医院和患者身上,互认之路依然坎坷,人们对“重复检查”的抱怨从没有停止。

  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到底难在哪儿?如何让这项惠及患者的好政策在落地中不变形不走样?近日,记者深入省会几家医院进行了采访。

  多种因素影响临床检查结果

  应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查标准

  近日,磁县67岁的王先生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住院后,肿瘤科主任安永辉认真查看了王先生在县医院的检查结果,他告诉王先生,这次住院不用做任何CT检查了。“患者带来的10张CT片位置准确、清晰度高,完全可以对病情作出诊断。

  这一认可,让王先生节省了1000多元的检查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医生都能自觉开展临床检查结果互认。但他们也表示,要认可其他医院的临床检查结果,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医生们担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影响临床检查结果的因素太多。”河北医大一院医务处处长赵媛媛随手拿起桌上一张胸部CT片,对记者说,拍片的设备如何、片子的材质好不好、拍片时病人的体位如何、医生拍的角度怎样等,都是影响片子质量的因素。还有,一个简单的血常规检验,从血液标本的采集、病人的身体状况、检验仪器的功能、检验人员的水平到检验的分析方法等,只要其中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到最后的检验结果。如果按患者拿来的检查结果治疗,一旦产生医疗纠纷谁来负责?

  “要实现互认,就必须消除影响检查结果的因素。”省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负责人李贵霞告诉记者,最关键的就是统一检验检查标准,提高检验质量和检查水平。

  “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在全省开展临床实验室检测项目室内质控实时监控以及室间比对活动。”李贵霞说,他们每天要接收、查看、分析各医院实验室上传的室内质控结果数据,并对检测项目出现偏差的实验室提出参考、纠正意见,保证各个医院实验室的检验结果的准确度和精密度。

  截至目前,我省对65家临床实验室的室内质量控制进行实时比对,其中三级医疗机构34家,二级医疗机构31家。“这项工作对同级医院检验结果互认,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李贵霞说。

  患者病情可能会随时变化

  应对项目检查结果设定“有效期

  比起影响临床检查结果的因素来说,更为复杂的是,疾病是动态发展的,患者病情可能随时有变化。

  “临床上,很多检查项目的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很快,有的一个月、一周,甚至一天之内就有可能发生变化。”赵媛媛说,病情稳定患者的检查结果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互认,而某些病情易变动或急性患者的检查结果,需要及时更新,否则难以保证诊断的准确性。

  比如,一位有胸闷病史的病人,白天不舒服到医院检查,显示肌钙蛋白正常。晚上病症加剧再来就诊,医生需要再次检查肌钙蛋白,才能明确是否有心梗。对此,医生这样解释:“因为急性心梗发生时,肌钙蛋白才会迅速升高,患者白天的结果正常,不意味着晚上病症加剧后不会发生心梗。

  “如果一味地为了互认而互认,那是对患者的不负责。”鉴于疾病的特殊性,省卫生计生委明确规定:因病情变化,检查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合,难以满足临床诊断治疗要求;检查项目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较快的;检查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主治医师可要求患者重新检查,但必须向患者说明,并在病历中注明复查原因。

  很多医生认为,不少检查是出于疾病诊断和治疗的需要,“如果不重新检查,将会影响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和治疗。

  今年8月,在省会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女士体检时,CT检查显示左肺有约4毫米大小的阴影。两个多月后,她带着原来的CT片到另一家医院检查,看过她原来的CT片后,医生建议她重新再检查一次。结果显示,她肺部的阴影面积扩大,还发现了其他症状。王女士被诊断为早期肺癌。如果没有重新检查,其后果肯定会很严重。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很多地方虽然都规定了互认的项目,但对项目检查结果的“有效期”到底有多长,即多长时间内的结果可以互认,却没有统一的、硬性的规定。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互认制度的执行。”不少医院和医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进一步细化。

  检查费是医院重要收入来源

  应实行动态监督管理防止乱检查

  当下,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药养医”正在成为历史,但检查费仍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这也是制约临床结果互认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业内人士认为,在财政投入不能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医院就要想办法增加收入。这样一来,重复检查难以避免。

  “要提高医院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积极性,就必须扫除制度上的障碍。”有关专家指出,应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要不断改善公立医院的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并通过政策创新、经费投入等手段,使公立医院不再依靠自身的“创收”来加强建设与发展。同时,还要完善医护人员的薪酬制度,让医护人员不再依靠收取检查费来提高自己的收入。

  对医院实行动态管理,也是推进检查结果互认的一项举措。李贵霞建议,各地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和临床检验中心应研究建立互认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标准,加强对开展互认工作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充分利用质控网络对检验结果进行监控,保证检验质量。对发现的不符合互认条件的医院,要督促整改,仍不能达标的要取消其“互认”资格。

  “我们也应借鉴国外的经验,让医学检验机构从医疗机构中分离出来,成立专业性的第三方的检测中心或区域性的影像中心。”采访中,不少专家表示,这不仅有利于医学检验技术朝着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更有利于医学检验资源的均衡分布,从而推动医学检验技术不断提高。这样,患者拿着符合“标准”的检验结果到任何一家医院看病,都会得到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