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保缴费标准6月调整

30.05.2018  19:39

医保缴费标准6月调整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账户余额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春炜)记者从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政策规定,医疗保险每年6月份将执行新的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要注意了,扣款账户余额低于新标准的会造成欠费。欠费超过5个月的再行扣款时一次性扣清,扣款时余额不足的不能扣款。欠费超过1万元的,要到河北银行办理一级账户,足额缴纳医保费后才能扣款。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以下几点:

在人才中心、职介中心或其他代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后,要按规定时间领取开户通知书,并携带身份证、手机、开户通知书及时到河北银行各网点开户、续费、办理欠费短信提醒业务。

每月15日前新开户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可当月扣款,15日以后开户的次月扣款。之前有签约扣款账户现在恢复灵活就业医保的,先在河北银行查看签约是否继续有效,确保是结算账户,再按规定足额缴费。

银行卡或存折丢失,应在河北银行先将以前的账户解约,再签定代扣协议绑定新的河北银行卡。

身份证到期并更换新身份证的或更换手机号码的,要及时到河北银行进行个人信息维护。

灵活就业缴费方式为当月正常缴纳次月的医保费。

欠费不超过6个月需住院的,先按欠费办理住院手续,缴费成功的次月到区属企业及灵活就业医疗审核科办理解卡,再到医院结账。

居民转灵活就业的,居民参保期间报销费用开过卡,需将原居民报销用卡解约后重新签约。

如果各个环节都没有问题,就是不扣款,建议本人到自助查询机上查询缴费金额是否不足。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