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让医疗保障体系更完善
核心观点: 医保并不能承担人们的全部医疗费用支出,国家财力也不足以支撑起一个全民免费医疗体系,这个时候,商业健康保险的有益补充或许就成为了一种必需。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他强调,深化医改要政府和市场“两手并用”。用改革的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有助于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健康需求。
生活中有很多的幸运和不幸。不幸的是,对于病魔的到来,我们总是防不胜防。庆幸的是,日臻完善的医保等社会保障体系正努力托起我们的“生老病死”。然而,医保并不能承担人们的全部医疗费用支出,国家财力也不足以支撑起一个全民免费医疗体系,这个时候,商业健康保险的有益补充或许就成为了一种必需。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曾说过:“在几年的时间内,中国政府就可以以各种形式的医保覆盖90%以上的人口,这着实让人印象深刻。”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还只是一个雏形,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一般而言,城镇基本医保都有一个起付线。也就是说,在一年内,累计的医疗费用必须要超过某个金额,才能报销。以北京为例,这个数是1800元。实际上,多数人是达不到这个数额的,即便医保覆盖了也很难享受到实际福利。
同样,病人医疗费用报销的最高额度也不得超过地方平均收入的六倍。换言之,大病保险的限额大约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这显然与一些保障对象的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场大病就能毁掉整个家庭的例子更是屡见不鲜。
由此可见,医保的保障程度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人的需求。于是,一个引入市场机制的商业保险体系就应运而生了。作为基本医保的“接手”和“助手”,商业健康保险在管控社会风险、保障百姓就医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
在任何具有比较成熟的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都是让政府、市场和第三方(慈善医疗机构)相互配合,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达到1+1+1>3的聚合效应。
中国的商业医疗保险自20世纪80年代推出以来,虽然经历了20多年发展,至今仍处于非常尴尬的位置。2009年,我国健康险保费收入574亿元,约占保险市场人身险保费收入的7%,远低于30%的成熟保险市场标准,对居民健康的保障作用还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家层面的重视。李克强总理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明确表示,要加大政策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新办医疗、社区养老、体检等机构。
医保如肤,商保如衣。医保只能满足人们就医时最基本的需求,而商业健康保险则可以有效弥补社会保障在供给上的不足。打个比方,社保相当于让人们吃饱,而商保则相当于让人们吃好。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彼此配合、相辅相成,才能共同构筑起我国完整而充实的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