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法院:推出导诉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19.01.2015  13:09

    近日,双滦区法院为确保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根本上破解“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出台了《双滦区法院导诉实施办法》,通过导诉制度法院导诉人员进行主动引导,方便群众诉讼。

    双滦区法院设立的导诉制度,是指在立案工作中,由导诉人员引导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相应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为当事人作合理的诉讼引导,释明法律,告知司法救助规定,提示诉讼风险,提供诉讼指引,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导诉人员由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轮流值班,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导诉人员在导诉台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着法官制服。对来院人员的咨询,导诉人员要作出现场解释或者指导,同时对当天解答咨询与诉讼指导的情况详细记录,建立导诉台账,切实发挥指导诉讼职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双滦区法院实施导诉机制以来,现已接待来访咨询700余人次,受到来访群众及当事人的积极肯定。不仅有效降低了诉讼“门槛”,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而且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