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三举措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

04.01.2015  12:00

    海港区法院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014年执结执行案件1050件,执行金额8390余万元,及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立审执兼顾,掌控执行先机。强化立审执兼顾,通盘解决执行难。加强立案、审判及执行环节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推行“执行窗口前移”,发挥释明权,主动告知原告及早采取诉前、诉中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掌控执行先机。 

    多举措并用,树立执行权威。充分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运用突击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依法用足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搜查、拍卖、限制出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协助义务人及妨害人民法院执行的案外人的惩处力度,办结一案震慑一片,树立执行权威。

    各部门互动,提高执行效率。充分利用基层法庭干警地缘、人脉优势,强化与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执行信息互动,及时掌握和收集执行线索;加强与金融、公安、土地、房管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对被执行人“人、财、物”查询和协助查控“绿色通道”,实现执行力量与其他多种执行资源的互动,全面挤压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高执行效率。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