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工商局三项措施强化消费维权效能

25.01.2016  11:11

      秦皇岛市抚宁区工商局始终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5年全年共受理并成功调解消费者投诉141起,答复市长热线1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该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和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大力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认真讲解辨真识假常识和消费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还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指导群众正确选购、健康消费。

      二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坚持12315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12315信息快速接收、及时分流、妥善处理;深入推进“12315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工作,对“五进”维权站开展走访活动,增强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的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行政约谈活动。对电信服务、超市、电器卖场等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实现将消费纠纷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服务型”转变,引导其自行和解消费纠纷,促进维权效能的提升。2015年共发出行政指导建议书43件;召开以文明经营、减少消费纠纷为主题的座谈会7次;开展行政约谈69次,发布消费提示500份。(刘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