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32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28.09.2014  21:45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敬照)记者从9月27日召开的河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上获悉,继去年10个县(市、区)率先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标准后,今年我省又有22个县(市、区)通过相关评估认定,至此,全省已有32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副省长许宁出席反馈意见会。

    9月23日到2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的26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按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对申报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有4个县(市、区)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之后,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22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共检查学校149所。检查组认为,接受实地督导检查的22个县(市、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这22个县(市、区)包括: 石家庄 市裕华区、新华区、井陉矿区、新乐市、无极县, 唐山 市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 遵化 市、乐亭县, 秦皇岛 市北戴河区, 邯郸武安 市、 涉县张家口 市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县, 承德 市双滦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沧州市任丘市,廊坊市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辛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