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免费治疗新冠肺炎

08.02.2020  14:11

  北京市医保局2月7日宣布,确诊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京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无需负担。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本市患者,也适用于外地患者。

  据悉,截至2月6日,该市医保部门已为11名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且治愈的参保患者办理了医保报销,个人自付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

  据北京市医保局介绍,北京市及时调整针对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报销政策:对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市患者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市财政予以补助,不需要个人支付;外地患者的救治费用由北京市医保局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不需要患者个人支付医疗费用。

据悉,北京市医保局在前期向3家市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收治定点医院拨付专项救治资金6900余万元的基础上,近日又向海淀医院等17家区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收治定点医院拨付4.8亿元救治专项资金。截至目前,两批次共向20家定点医院预付5.5亿元救治专项资金。

  此外,北京市还规定,为避免慢病患者因开药问题反复奔走于医院,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参保人员明确诊断并需要长期用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保障用药安全的条件下,可根据患者病情需要适当增加开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