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两单位公款消费被中纪委点名通报

19.08.2014  11:22

    昨天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14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涉及北京两件,分别是丰台区科技馆变相公款旅游和西城区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公款购买月饼。丰台区科技馆称几个月前已接到批评,现在正在整改。而对后者做出处罚的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纪委称公款买月饼属顶风作案,给予该单位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算过于严厉。

    中纪委通报的这14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两件涉及北京。丰台区科技馆涉及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29日至7月11日,丰台区科技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使用课题经费中的差旅费变相公款旅游。丰台区纪委决定,给予丰台区科技馆馆长兼党支部书记潘群英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则涉及用公款买月饼。2013年9月中秋节前夕,该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王少忠用本单位公款购买月饼30盒,作为节礼发放给包括其本人在内的本单位管理人员。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纪委决定给予王少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昨天,丰台区科技馆工作人员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公款旅游的事情发生在去年,今年五六月,丰台区纪委就已经宣布了调查处理的相关情况,他们也都得知了对领导党内警告处分的处理结果,目前正在就这一问题进行整改,他还表示,他们的上级单位科委也在处理此事。

    根据中纪委的通报原文,环兴街区清洁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经理王少忠利用公款购买30盒月饼,他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由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纪委发出的。昨天,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纪委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处罚的文件是他们发出的,但具体是由西城区纪委办的,因此他也不太了解30盒月饼花了多少公款。而领导购买30盒月饼给员工发福利就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不是过于严厉?他认为这属于顶风作案,处罚不算严厉,“八项规定都说过,之前也都强调过,过节前也专门发过文的。”(记者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