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09.10.2015  17:40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局)、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政府令〔2013〕第10号),加强我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拟于近期对全省化工建设项目进行安装工程质量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县级(含)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备案(核准),2014年以来安装工程竣工和在建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各级政府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是否办理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3.项目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质量管理责任是否落实;

  4.现场抽查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安装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检查组织

  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省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组织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形成书面检查(抽查)报告,并由省发展改革委向全省通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